10.3969/j.issn.1006-3056.2004.07.019
随意"调节"当期应纳税额的现象应予重视
@@ 最近,笔者在某涉外企业进行调查时发现,该企业在2002年1 2月收到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因为资金紧张,未按规定将表上注明的应退税额在次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填报,一直拖延到7月份才申报.
调节、应退税额、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资金紧张、涉外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汇总表、审核、调查
F8(财政、金融)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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