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3.02.020
如何理解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法定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法、人民共和国、技术服务、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减除法、咨询、装潢、制图、展览、余额、影视、医疗、演出、新闻、书画、收入、审稿、设计
F2 ;D92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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