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2.11.002
加入WTO后的中国税收:两个层面的分析(上)
笔者以为加入WTO中国的税收应当且必须同时从两个层面——税收制度和税收理念及运行规则——上着手相应的调整工作,二者相辅相成。税收制度安排的调整,分为被动的、无选择的调整和主动的、有选择的调整。被动的、无选择的调整包括根据WTO原则进行的税收制度调整;主动的、有选择的调整包括为适应变化了的经济社会环
WTO、税收制度、公共财政、税收改革
F810.422(财政、国家财政)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