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0.09.015
实行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后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售付汇和税收管理,防止逃、套汇和偷逃税,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管局联合发出通知,从2000年3月起对办理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手续时须提交有关税务凭证.通过三个月的实际运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下面笔者就此问题作一些探讨.
贸易、资本项目、税务、凭证、国家、税收管理、对外开放、偷逃税、运行、外管、通知、套汇
F83;F81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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