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0.09.012
跨国投资所得征税规则的比较与借鉴
@@ 投资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各种间接的或被动性的投资活动而取得的各种收益,包括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这类收益所得具有支付人相对固定,而收益人比较零散的特点,所以各国对投资所得征税一般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对于本国居民法人和居民个人以及非居民法人通过设在境内的常设机构获得的各种投资所得,一般规定并入年度营业利润或个人所得中,征收公司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于非居民和未在境内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法人从境内取得的投资所得,一般采取源泉控制的方式征税,征收预提(所得)税.
跨国、投资所得、征税、规则、Transnational Investment、个人所得税、常设机构、收益、民法人、境内、非居民、公司所得税、源泉控制、营业利润、相对固定、外国法人、投资活动、居民个人、分别处理、特许权
F27;F4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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