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056.2000.08.003
依法治税与地方政府税收犯罪的研究
依法治税的关键在于征税主体行为的规范.当前,地方政府犯罪是依法治税的最大威胁,不遏制政府犯罪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税.不能把政府犯罪的原因仅仅归结为政府个别领导人的品质恶劣或思想作风腐败,其根本原因在于现行制度的不足与缺陷,主要表现在:政府及税务机关的治税权力的边界不明确;税收计划与税收工作考核制度有偏;财政体制不完善;干部制度存在缺陷;对政府犯罪的监督打击不力;税收法制环境不良等.防范和制止政府犯罪必须从治理产生政府犯罪的环境和条件入手,贯彻税收法律主义,构建有效的防范与惩治制度.
依法治税、地方政府、犯罪、现行制度、税收法制环境、税收法律主义、环境和条件、最大威胁、主体行为、治税权力、思想作风、税务机关、税收计划、税收工作、人的品质、缺陷、考核制度、干部制度、打击不力、财政体制
F30;F81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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