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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3056.1999.08.022

外购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如何纳税?

引用
@@ 在日常稽查中,经常发现企业有用外购货物(如烟、酒、茶叶等礼品)无偿赠送他人的情形.对此,有的企业直接将外购货物全额计入交际应酬费,不抵扣进项税金;亦有的企业是先抵扣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金,在货物送出时再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金转出.而这些做法,很显然有悸于税法.

外购货物、赠送、进项税金、企业、税法、全额、礼品、稽查、茶叶

F2 ;F81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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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务

1006-3056

44-1283/F

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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