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监管
我国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系统类型多样,但由于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利用,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尤其是可支撑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格局尚未形成,这不仅威胁到生态环境的保护,而且直接危及到国民的生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吕一河等,2006).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135号)中明确提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这是我国首次提出"划定生态红线"这一重要战略任务,生态保护红线(ecological protection redlines)也因此成为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又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李干杰,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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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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