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外溢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由于不同的区域存在着资源分配、经济发展的不平等性,区域间的生态补偿日益受到关注.但区域生态补偿的依据一直存在争议,中国尚没有完善的区域综合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一种生态系统服务外溢理论,以扣除当地生态服务使用量后外溢的生态价值作为生态补偿依据,建立了区域综合生态补偿框架,同时考虑区域生态服务外溢占用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了9种补偿方案.由于生态系统服务具有流动性,生态补偿的受偿方和补偿方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各行政区域之间进行补偿资金的.横向转移需要在全省或全国层面进行统筹和保障,最后统筹结果的少量盈缺再由中央财政或地方政府通过纵向转移支付辅助调平.构建了生态补偿模型和方案,针对现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结果,利用综合生态补偿机制分别分析了2015年长江流域上海、江西、四川等6个典型地区的生态补偿支付方案.结果 表示需要接受生态补偿的地区有青海、四川、湖南和江西,应分别得到横向转移支付资金32.26亿元、153.3亿元、59.08亿元、67.1亿元;需要提供生态补偿的地区有浙江、上海,应该分别支付横向转移支付资金1.97亿元和47.31亿元.建立的补偿框架提高了各区域的参与度,对促进生态建设、统筹区域的协调发展、体现社会公平性有重要意义.
区域生态补偿;外溢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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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研究项目课题2019-ZD-34-04
202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994-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