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873.1999.01.004
广州市空气可吸入性颗粒物的污染水平
用安德森双道采样器、Teflon膜在广州市城区采集大气细颗粒物(Φ<2.5 μm,PM2.5)和粗颗粒物(2.5≤Φ<10 μm,PM2.5-10),两者之和为PM10,每季度采样一次,连续采样15~30 d,每天采一个24 h样品.污染点1995、1996年的污染水平接近,对照点1996年的污染水平明显低于1995年的.1995、1996年污染点PM2.5的24 h均值分别为0.025~0.506和0.017~0.402 mg/m3,年均值分别为0.160和0.140 mg/m3,比对照点分别高97.5%和154.5%;PM10的24 h均值分别为0.080~0.558和0.067~0.560 mg/m3,年均值分别为0.258和0.213 mg/m3,比对照点分别高80.4%和153.6%.1995、1996年污染点PM2.5的超标率分别为83.7%和87.1%,对照点的分别为57.4%和34.9%;污染点PM10的超标率分别为77.1%和71.0%,对照点的分别为37.0%和9.7%.PM2.5占PM10的56%~66%.结果表明,广州市城区大气可吸入性颗粒物的污染相当严重,尤其是细颗粒物的污染,应引起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大气污染、可吸入性颗粒物、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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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31(环境监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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