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视野中的自愿环境协议
气候变化问题的综合性和广泛性决定整个社会每一分子都直接或间接地对气候变化有不可分割的作用.传统环境治理思想过多地将环境管理和提高义务置于诸如政府、环保团体等公共利益卫道士之手,单纯依靠公共利益团体的力量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已不足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约束机制,许多高瞻远瞩的企业已意识到自身环境责任与社会形象的重要性,通过自我约束行为为缓解气候变化添砖加瓦,自愿环境协议为此提供了制度平台.国际上早已有将自愿环境协议作为气候变化应对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的实践,我国的相关试点工作也已悄然铺开.因此,如何正视自愿环境协议的柔性治理功能,以及如何促进其在我国气候变化应对机制中发挥正面作用,成为我国环境治理面临的新问题.
气候变化、自愿协议、环境治理
F205;X321(国民经济管理)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7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