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城市地方性循环经济立法研究——以山西省为例
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资源性型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循环经济立法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而循环经济地方立法是循环经济立法体系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是其补充和具体化,因此资源型城市地方性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构建对完善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山西省为例,剖析了山西省循环经济地方立法的局限,在借鉴国外循环经济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地方性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思路和对策.
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山西省、地方立法、研究
D920.4;F062.2(中国法律)
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课题"山西循环经济地方立法体系构建研究" 2010041049-02阶段性成果转化
2011-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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