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407.2005.12.023
《可再生能源法》在防治西部电力工业环境污染中的作用
随着西部电力工业的蓬勃发展产生的是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依法治污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但西部先污染后治理、重经济轻环保的现实以及政府主要以排污收费的单一模式治理的制度缺陷,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而<可再生能源法>所确立的市场竞争机制及遵循的"从源头控制污染"及"受益者补偿"原则,将成为开发西部可再生电力的有力保障.西部在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过程中应积极制定配套的地方法规,充分发挥该法在防治西部电力工业环境污染中的作用.
可再生能源法、西部、电力工业、环境污染
X5(环境污染及其防治)
西安交通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JD820013
2005-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