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足迹的澧水流域生态补偿研究
以澧水流域为研究对象,通过生态足迹的方法,实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补偿量之间的转化,结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测算了研究区域的生态补偿额度.研究表明:(1)从2001-2013年澧水流域各县(市、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率来看,降幅最大的是澧县,其次是临澧县;增幅最大的是武陵源区,其次是桑植县.(2) 2013年澧水流域的人均生态足迹为3.203 6 hm2,而实际生态承载力为0.600 0 hm2,人均可利用生态承载力为0.528 0 hm2,则人均生态赤字为-2.675 6 hm2.(3)计算出了澧水流域各县(市、区)的生态补偿标准,其中澧县需要支付的生态补偿量最高,为26.97亿元;其次是石门县和临澧县,分别为8.87亿元和6.44亿元.研究结果将为澧水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参考.
生态足迹、生态补偿、澧水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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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农业经济理论)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基于PSR模型的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安全评价关键技术研究”15C0014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5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