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资源型城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研究——以辽宁省葫芦岛市为例
有色金属资源的开采与加工可影响城市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状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发展关系对改变传统的城市土地利用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选取典型有色金属资源型城市——葫芦岛市建成区为研究区,以土地利用评价值和生态环境评价值作为定量评判指标,通过建立协调发展度模型,对2001—2009年葫芦岛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类型及演进模式进行研究。结果表明:9a间葫芦岛市土地利用评价值由0.116 3提高至0.882 1,生态环境评价值由0.325 9提高至0.711 7;协调发展度由0.364 5提高至0.882 5,从濒临失调类土地利用滞后型模式演进为中级协调类生态环境滞后型模式。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水平滞后于土地利用水平,成为制约葫芦岛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高效协调发展的主导因素。
有色金属城市、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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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F062.2(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7CJY025;黑龙江省青年学术骨干项目1154G45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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