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评价
[目的]评价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结构,为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土地利用机构的优化以及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依据。[方法]利用解译的石羊河流域5期(1980,1995,2000,2006,2012年)土地利用数据,基于 TOPSIS 方法,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结合灰色关联度分析,对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结果](1)5期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总体上较高,均在75%以上,在时间上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其中,2006到2012年上升19.54%,增幅最大;(2)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性影响不同,其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关联度依次为:未利用土地(0.9738)>林地(0.9611)>草地(0.9504)>耕地(0.9352)>居民用地(0.7576)>水域(0.7090);以石羊河流域耕地为参考数列,对影响耕地的其他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了灰色关联度分析,发现对耕地影响最大的是林地(0.9385)和未利用地(0.9350),其次是草地(0.9021),再次是居民用地(0.7977)和水域(0.7229)。[结论]限制石羊河流域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保护林地,调整草地和耕地比例,控制居民地的过快增长和严格保护水域,对优化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结构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土地利用结构、TOPSIS模型、合理性评价、石羊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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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2(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气候与土地利用变化对石羊河流域水资源影响研究”51369003;“疏勒河中游绿洲生态需水过程与阈值研究”51369004;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301081;甘肃省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计划项目1205TCYA005
2016-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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