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水灾害经济损失评价
基于广西壮族自治区1998—2007年的统计数据,从洪水灾害经济损失、不稳定度、洪水灾害经济损失对GDP的贡献率以及洪水灾害经济损失指数共4方面对广西地区洪水灾害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评价研究。结果表明,灾害程度是影响该区洪水灾害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洪水灾害农业经济损失占总经济损失的比重保持在5%-15%;区内环境不稳定度的年际变化较大,总体趋势逐年下降;洪水灾害经济损失占GDP的比重为0.5%-9%;洪水灾害损失指数能反映洪水灾害致灾因子年际变率和孕灾环境的不稳定性,能够很好地评价洪水灾害经济损失,同时为洪水灾害发生时能快速评估出洪水灾害的损失及洪水灾害防治提供方法和依据。建议加强对较大洪水的防御能力,加大该地区的农业基础投资力度,提高各类防治工程的防洪标准。
经济损失指数、经济损失评价、洪水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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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26.616(气象基本要素、大气现象)
水利部公益项目200801041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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