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地区土地资源人口承载量分析
通过对青海湖地区土地资源和人口现状与特点的描述,估算了该区及各县现实条件下土地资源极限人口承载量和最大适宜人口承载量、草地和耕地所能承担的人口承载量及其比重.结果表明,青海湖地区土地极限人口承载总量为69.597 3万人,其中耕地为48.372 0万人,草地为21.270 3万人,承载比率分别为69.44%和30.56%;区域土地最大适宜人口承载总量为32.462 0万人,其中耕地为18.121 9万人,草地为14.341 0万人,承载比率分别为55.82%和44.18%.此外,区域各县土地最大适宜人口承载总量和承载量存在较大差别,适宜人口承载量(TY人)从大到小依次为:共和县(7.017 6)>海晏县(6.004 9)>刚察县(5.964 0)>天峻县(0.033 2).
青海湖地区、土地资源、人口承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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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973项目/中荷科学战略联盟项目荷兰皇家科学院与中国科技部"中国农村资源可持续利用:制度、政策与市场"2004CB720401;国家社科基金"高寒民族地区土地持续利用模式与对策研究"06XMZ014
2016-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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