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更新与诚信纳税
@@ 一、我国传统的税收理念在我国,自古就有”皇粮国税”的说法,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思想下,统治阶级往往以赋税为名,运用强权,横征暴敛,苛捐杂税名目繁多,人民不堪重负,对赋税产生了逆反心理,”三十税一”、”轻徭薄赋”、”闯王来了不纳粮”等成为人们淳朴的税收理念.随着社会的进步,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是我们的税收理念依然打着传统的烙印,在税收教科书中依然将税收的基本特征定性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认为”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并且在长期的税收教育和宣传中把纳税义务说当作政府课税的理论依据,过多地强调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过分关注纳税人对国家课税权的服从,忽视纳税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忽视纳税人与征税机关良性互动关系的养成,纳税被看作纳税人单方面的付出,是他们个人利益的直接损失,导致纳税人在权利义务上产生了不平衡感,从而产生”厌税”情绪.正因为此,人们不愿纳税是可以理解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偷税、逃税、抗税等现象,都是人们受利益驱动所产生的直接结果.
理念更新、税收理念、纳税人、无偿性、强制性、良性互动关系、直接损失、政治权力、政府课税、统治阶级、税收制度、权利义务、奴隶社会、逆反心理、利益驱动、基本特征、国家、个人利益、赋税、封建社会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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