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之我见
@@ 从2002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对生产型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的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实行”免、抵、退”,与”先征后退”的管理办法相比较,具有降低企业流动资金占有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的优势,客观上可促进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向效益型经营转化.采取这种出口退税管理方法后,一定程度上鼓励生产型出口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对发展外向型经济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走向国际市场、生产型企业、企业流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资金利用率、外向型经济、先征后退、委托代理、推进作用、统一实行、企业调整、经营策略、管理方法、管理办法、出口退税、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占有率、效益型、税政策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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