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增值税会计理论结构
@@ 自1994年税制改革后,增值税以其适应性强、税源稳定等优点成为我国一大税种.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是保证增值税税款及时、足额上缴的基础,日益受到国家财政部门和企业的重视.财政部先后颁布了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和补充规定,但在执行中的缺陷越来越明显,例如会计处理规定跟不上税法的变化要求,破坏了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和会计信息可比性原则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来源于增值税实行的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传统会计模式.由于增值税法和财务会计的目标不尽一致,它们之间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
增值税会计、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会计处理、财政部门、增值税税款、可比性原则、增值税法、税制改革、适应性强、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会计信息、会计模式、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相分离、税种、税源、上缴
F81;F2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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