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集中征收后加强稽查地位之我见
@@ 一、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这种管理机制包括对稽查系统外部的管理和对稽查系统内部的管理.外部管理表现在:一是加强税务稽查相关法律的建设,明确稽查机构的独立执法主体资格;二是把公、检、法以及工商、海关、金融等单位和部门的司法协助和行政协助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规定每一协助事项的适用条件、执行主体、有关手续和违法责任;三是提高税务稽查规程的法律地位.稽查系统的内部管理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集中征收、稽查系统、内部管理机制、税务稽查、法律地位、主体资格、执行主体、行政协助、违法责任、外部管理、司法协助、适用条件、执法、金融、建设、机构、海关、规程、工商、单位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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