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641.2015.03.19
离婚案件审判方式改革:从集体责备到尊重意愿①基于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离婚诉讼卷宗的考察
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离婚诉讼的变化,可作如下概括:随着单位制解体和离婚制度变革,以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界,离婚案件审判程序在诉讼各阶段均发生显著变化,起诉从公共事件转变为个人决定,审理从做思想工作转变为纠纷审理,裁判从征求意见转变为独立裁判。从集体责备到尊重意愿,但这一变革具有不完全性,比较典型的是司法职权主义和司法调解的有限保留。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离婚诉讼卷宗、审判方式改革、集体责备、尊重意愿
D923.91.45(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新疆项目“社会地理空间差异背景下新疆三城区离婚诉讼的比较研究”14XJJC820002;新疆稳定与地区经济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基地招标项目“家事诉讼中的规则、行为与关系--基于新疆三城的诉讼实践”XJEDU010914B02
2015-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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