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641.2015.02.03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视域下建构国家意识形态与“一国两制”关系的再认识*
近期香港发生的“占中”运动是“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张力的体现。实践要求理论思考如何建构与“一国两制”相适应的,以包容性、统一性和协商性为特征的国家意识形态。中国特色的“一国两制”是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的独特性表现,因而它所包含的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国家意识形态)应该能够正确反映、引导和统领这一特殊社会形态,唯此,才能确保“一国两制”的健康发展。
香港“一国两制”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国家意识形态
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香港社会思潮分析与有效引导的对策研究”14ZDA058;2014年度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当代深圳与香港两地城市青年流行文化比较研究”125C090;2014年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项目“‘文化的政治与政治的文化’视域中的国家意识形态;香港群体意识形态地区关系研究”SZUJBF2014第9号
2015-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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