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微博与宪法言论自由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4641.2012.03.22

论微博与宪法言论自由

引用
微博等新兴媒体是目前国内言论自由的主要网络平台,微博作为信息传递平台,在给人们的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微博等新媒体的言论自由该如何管控,是影响我国社会秩序的重大问题.我国必须在完善相关微博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制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公民对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利行使的自觉性,从而,改善网络环境,让我国公民的宪法言论自由权利行使更加和谐自由.

微博、言论自由、法律规制

D921(中国法律)

2012-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5-8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实事求是

1003-4641

65-1005/D

2012,(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