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641.2003.01.023
论企业法律形态的确认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及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完善,我国企业也走上以企业法律形态这种一般的法律抽象取代传统的经济学意义上分类的轨道.从而使企业由原来复杂的经济关系变为明晰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从而确认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法律资格,也使国家对企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更有针对性.本文试就我国企业的三种法律形态的确认进行分析.
国有企业改革、法律形态、市场经济体制、权利和义务、经济学意义、监督和管理、社会主义、企业制度、企业活动、经济活动、经济关系、法律资格、法律关系、现代化、国家、轨道、分类
D9(法律)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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