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小型企业纳税人税制安排及效应比较分析
世界各国增值税税制实施中,通常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两种不同类型,并分别适用规范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与简易征收计税方法.在中国,前者被称为一般纳税人,后者被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被排斥在规范的增值税征税制度之外,因此,其范围的大小,税负的高低,能否有效缩小现实的增值税与理想的增值税之间的差距,能否更好地体现增值税自身的特性与优越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文章对中韩增值税小企业纳税人税制安排及其效应进行简单的比较分析,希望这一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未来增值税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他山之石.
增值税纳税人划分、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税制效应
F810.424(财政、国家财政)
2013年7月5日在韩国召开的"中韩第12次税收学术交流会"交流论文,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2&ZD04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71072166资助,特此致谢
2013-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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