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强制执行改革的若干立法建议
税收强制执行是督促、迫使纳税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的重要手段。我国应当通过《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修订,重新构建税收强制执行法律制度。依据法律保留原则,应当通过《行政强制法》的原则规定及《税收征管法》的具体规定确立我国税收强制执行的基本制度。我国税收强制执行应当建立以税务机关自主执行为主的运行机制。税收强制执行程序应当包括立案调查、告诫、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措施及期限,同时实行程序分流,确立简易程序。税收强制执行的救济应当以强制执行决定为核心扩大行政复议对象。国家赔偿应当突破合法性的局限,依据比例原则审查强制执行行为的合理性,并考虑可计算和可预期的间接损失。
税收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告诫、税收行政复议、国家赔偿
D922.229(中国法律)
基金项目: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税收征收管理的法理与制度”2009T041的阶段成果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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