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如何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七章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六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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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3(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1-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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