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208.2006.17.033
加快农村卫生国家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把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农村卫生工作是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维护广大农民身体健康,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1].
农村卫生、国家、立法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重大举措、落实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部署、振兴农村经济、基本医疗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全民族素质、农村生产力、中共中央、小康社会、五年规划、卫生工作、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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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7(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2006-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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