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必须标注添加剂名称
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于今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今后,食品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过敏物质等都必须在标签上标注。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有效的途径,但此前往往因为标注不明,影响到消费者选购食品。新标准特别要求,如果添加了食品添加剂必须标示"通用名",要具体、可追溯,不能只写"色素"或"添加剂"这类模棱两可的字眼。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添加剂、标注、国家强制性标准、名称、过敏物质、消费者、通用名
TS201.6(食品工业)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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