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清查“特供”商品标识
国家工商总局针对滥用“特供”、“专供”标识的情况发出通知,要求严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所售商品,不得出现“特供”、“特许”、“专用”等词语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商品标识、清查、国家工商总局、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消费者、商场、场所
TU998.1(地下建筑)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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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识、清查、国家工商总局、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消费者、商场、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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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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