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0253-990X.2005.11.020
中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之比较
简要介绍了美国和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此基础上主要运用比较法学的理论对它们之间的异同点做了比较,认为两者在行政机构权责划分的特质、监管权力的统一层次、行政权扩张的法治背景和行政权受制约的程度、行政机构之间合作的权力基础和效果以及对技术部门的定位5个方面存在差异.在此基础上,从行政权的地位和角色、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关系、技术行政部门的定位等多个角度归纳了目前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存在的制度性缺陷,针对这些缺陷提出了改革中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及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机构的建议,并对此做了简单的可行性分析,认为在完善法律的前提下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进行由上而下的改革是必须和可行的.
中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比较、缺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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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26(食品工业)
2006-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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