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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3366.2014.03.013

用喜剧形式释法理--法治栏目剧《家有佳法》的普法之道

引用
为了更好地承担普法的责任,大连广播电视台创办的普法栏目剧《家有佳法》采取喜剧形式,通过讲述发生在市民老姜家生活中的种种趣事来阐释法理,让观众在笑声中了解法律知识,同时感受到法治对生活的影响,受到观众较好评价。作为《家有佳法》栏目剧的总编剧,笔者对如何将法律以喜剧的形式进行普法,做一点粗浅的探讨。

喜剧、法理、法治、栏目剧、普法、广播电视台、观众、法律知识、责任、市民、评价、大连、阐释、编剧

TQ1;TF8

2014-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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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3366

36-1149/G2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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