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366.2011.12.011
论法制新闻报道内容的有效性
法制新闻报道内容可以划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为外部社会环境,即中国法制建设及普法教育所要求的法制新闻报道内容。这一层面的内容可称为“输入状态的内容”。第二个层面是在具体的法制新闻报道活动中,媒介法制传播者根据相应的传播目的或社会目标要求,遵循新闻与传播的规律。对较为抽象、专业的法制新闻报道内容进行组织、编制,以直接用于报道活动的内容。这一层面的内容也可以说是“输出状态的内容”。这两个层面之间有密切关系,但不能混为一谈。
新闻报道内容、法制建设、有效性、新闻报道活动、传播目的、社会环境、普法教育、社会目标
G216.3(新闻学、新闻事业)
【本文为江苏省教育厅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我国电视涉农法制报道现状与发展研究》项目2011SJB86000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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