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366.2006.07.017
法制新闻节目创新的三点建议
@@ 自从央视新闻频道的《法制在线》一改对案例进行法制分析和评论的模式,以新闻报道的思维方式第一时间进入案件的第一现场,向观众进行全面及时的动态报道,法制新闻节目就受到了电视观众超乎寻常的欢迎和信赖.然而,如何在同一报道领域内做到内容和形式的最大差异化;如何更加全面深入地挖掘法制事件的深刻内涵及其承载的社会意义;如何有效地给观众带来最切实有效的法制信息服务等等,本文拟从法制新闻常见的几种形态出发进行初步的探索.
法制新闻、节目创新、央视新闻频道、电视观众、内容和形式、信息服务、新闻节目、新闻报道、思维方式、法制分析、第一现场、报道领域、会意义、差异化、形态、事件、内涵、模式、承载、案例
G22(广播、电视事业)
2006-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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