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366.2005.10.038
"明星效应"与"广告道德"
@@ 据报载,北京市消协曾连续发出针对明星广告的公开信和"消费警示",一则提醒消费者不要迷信明星、名人所做的医疗、医药广告,二则提醒明星、名人拒绝重金聘请的虚假广告和其他活动.两条警示、提示共同指向同一种恶劣现象,即明星乱闪其"明"、名人滥用其"名",虽然自己得了"重金",其结果却是让广大的消费者拿出远远"重"于名人酬劳的"重金",填饱了不法商人的钱包.可见,倡导"广告道德"尤显重要.
明星效应、广告道德
G22(广播、电视事业)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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