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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3366.2004.07.014

论新闻失实侵权的事实构成标准

引用
@@ 新闻报道和新闻舆论监督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失实,往往是新闻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诉讼中,当事人关注和争议的焦点,也往往是人民法院在新闻诽谤侵权案件审理中,依法认定原被告主张是否成立并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由于我国新闻法制体系正在建设和完善的过程中,目前关于构成新闻失实诽谤侵权的事实标准缺乏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和深入的研究.从法理层面对新闻失实侵权的事实构成标准进行必要的深入的研究,界定新闻失实事实的应有内涵,对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新闻报道和新闻舆论监督尤其是批评性监督的依法正常进行,规范新闻传播活动无疑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新闻失实、侵权、舆论监督、新闻诽谤、新闻报道、新闻工作者、依法认定、事实标准、人民法院、合法权益、构成标准、法制体系、传播活动、案件审理、名誉权、当事人、维护、诉讼、侵害、批评

G2(信息与知识传播)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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