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366.2004.03.009
"电视剧立台"的终结--写在《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后
@@ 2003年9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以总局令的方式颁发并于2004年1月1日始执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继1985年至今关于电视台播放电视广告必须保持电视节目的完整性,不得随意中断节目插播广告的文件后的第七个规范性文件了.
电视剧、广播、电视广告、管理、规范性文件、暂行办法、电视节目、广电总局、完整性、电视台、国家、插播
G22(广播、电视事业)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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