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连带赔偿立法的完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7506/spkx1002-6630-20190626-344

我国食品安全连带赔偿立法的完善

引用
自《食品安全法》引入连带赔偿责任制度以来,司法实践就连带责任主体、责任连带的方向,特别是惩罚性赔偿的可连带性等问题,产生了诸多争议.究其原因,乃是我国现行立法存在三点不足:一是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归责标准片面引用民事连带的规则,对"明知"等特别规定缺乏清晰表达;二是在"经营者-消费者"对外赔偿关系与"连带经营者-本责任经营者"内部追偿关系之间,就"实际损失和惩罚性赔偿金"在内的所有赔偿款缺乏科学的责任分担规则;三是立法价值上过于追求对消费者的事后补偿,供应链内纵向经营者间相互监督不适应风险预防的需要.因此,应当走出移用民事连带责任的制度窠臼,在立法和司法方面明确连带责任标准,以过错状况形成精细化的连带责任机制和追偿规则,并相应地修正追偿制度的设计,着力构建由连带责任引领下的食品安全责任共担、风险共防体系.

食品安全、连带责任、立法完善

41

D912.29(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VHJ009

2020-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02-30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食品科学

1002-6630

11-2206/TS

41

2020,41(1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