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下食品企业自主召回制度的完善
风险社会理论的内容及在实践中的印证和适用,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体现了重要的理论强度。风险社会理论基于风险的不确定性,要求制度相应的预防性特征,恰好与自主召回制度本身内蕴的预防性相契合。中国现有的食品召回制度中企业自主召回部分操作性上存在明显缺陷,综合风险社会并借鉴先进国家的制度,构建食品企业内部的自主召回体系,将食品自主召回制度与企业自身运行机制有机结合,实现制度的均衡。
风险社会、食品召回、制度均衡
TS201.6(食品工业)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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