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97/j.cnki.32-1449/tu.2018.05.008
利用水泥窑处置草甘膦废液的技术研究与探索
草甘膦废液为草甘膦除草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4农药废物类别危险废物.本文综述了利用水泥窑处置化工废液的技术方案、试验过程以及对水泥窑和环境的影响情况.结果表明,废液从分解炉锥部进入能连续处置运行,对水泥熟料烧成系统的影响可控,水泥熟料质量变化较小.
水泥窑、危险废物、草甘膦、废液、处置
TQ172.6
2018-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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