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337.2005.03.029
利福平滴眼液质量标准的探讨
@@ 利福平滴眼液是常用的眼科用药,规格有"滴丸加缓冲液"、"溶液片或颗粒加缓冲液".2003年初,该品种的质量标准从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一册[1],其中鉴别系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对供试品进行光谱扫描,要求在236nm、255nm、334nm、474nm波长处应有最大吸收,但我们按现行质量标准检验,安徽某药厂生产的规格为颗粒加缓冲液的利福平滴眼液时,供试品在236nm处无最大吸收,与检验标准不符.为此,我们做了进一步的探究工作,发现质量标准有欠完善之处,故在此提出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在检验中借鉴参考.
利福平滴眼液、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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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88.1
2005-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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