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326.2008.05.021
试论我国建立行政异体问责制的意义
2003年以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了行政问责的践行,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是由于我国实行行政问责制时间不长,理论研究欠缺,导致我国行政问责制仍存在行政异体问责制缺位.行政异体问责的缺位导致问责不公、问责不实、问责中出现真空等弊端,因此亟需建立行政异体问责制度.
行政异体问责制、缺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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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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