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绵城市两种降雨控制模式的讨论
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采用降雨总量控制模式以实现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但降雨总量控制率并不等同于径流总量控制率,降雨控制需将降雨转换成径流后才能与径流控制对应.按美国EPA提出的降雨场次控制模式进行设计,其降雨场次控制率等于径流场次控制率,降雨控制与径流控制直接对应.为此,本文开展了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中两种降雨控制模式的讨论.论文首先对两种降雨控制模式内涵进行了解析.然后以北京、武汉、广州为代表比较了两种不同控制模式下的城市产流雨量设计结果.研究表明,两种降雨控制模式其设计降雨量具有一定对应关系,但概念上应有所区别;相同控制条件下,按降雨总量控制的设计降雨量要明显高于按降雨场次控制,但两种模式下的最优控制率差异并不大;总量控制模式能较好地反映城市年均产流水平,有利于雨水利用目标实现,而场次控制模式则更能代表城市对场次降雨的消纳能力,有利于径流污染控制目标的实现.
低影响开发、降雨总量控制率、降雨场次控制率、雨水利用、径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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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67(气候学)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YFC0404403,2016YFC040130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709273
2018-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490-1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