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43/j.cnki.slxb.2014.12.010
农业水权和排污权相互置换的探讨
在当前用水和排污限额几乎耗尽的情况下,水权和排污权交易能够提供的水资源或水环境调控空间相当有限。为此,本文以水环境裕量为置换出发点,探讨了农业水权和排污权相互置换的思路,根据置换参与方和置换效果确定了不同的置换方式,并针对水权排污权分别定价方式无法确定置换中第三方正效应购回费用的缺陷,提出了基于水体污染物浓度变化的水权排污权集成定价方法。算例分析表明,水权排污权相互置换可行域显著大于水权和排污权单独交易可行域,能适应更严格的水环境要求。
水权、排污权、置换、集成定价、农业
X196
长江科学院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CKWV2012316/KY;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1001379,51239004
2015-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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