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0559-9350.2008.04.018
跨界取水水资源费征收的博弈分析
目前跨界取水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中征收主体与征收标准不明确,导致出现相邻两省分别按照各自标准同时征收的局面.本文在中央与地方博弈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相邻两省在不向中央上缴水资源费、向中央上缴以及中央对上缴实行返还三种情况下的博弈模型,分析了不向中央上缴时两省争收的必然性,探讨了实行上缴和上缴并返还两种政策时,改变争收局面的可能性以及上缴与返还比例应满足的条件,并进行了实例应用.通过分析可知:实行上缴并返还的政策,并选取适当的上缴与返还比例,不仅可以平衡两省的利益,改变争收局面,也能使中央与地方实现合理的利益分配.
博弈论、水资源费、跨界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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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7.9(工业经济理论)
2008-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0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