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两代的酒肆
唐代酒肆唐代中期以前,由于实行比较严格的坊市制度,居住区的“坊”和商业区的“市”彼此分离,各项交易多被限制在“市”内,和其他店肆一样,城内的酒肆也多分布在“市”内.也有少量的酒肆分布于“坊”内,不过,由于唐代前期坊市制度实行得较为严格,坊中出现酒肆只是极个别的现象.直到唐代中后期,随着坊市制度的逐渐衰落,坊中的酒肆才逐渐多起来.对此,文献中亦有反映,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36载:唐顺宗时,王叔文、王伾当权,来求他们办事的人很多,“于是叔文及其党十余家之门,昼夜车马如市.客候见叔文、伾者,至宿其坊中饼肆、酒垆下,一人得千钱,乃容之”.虽然如此,唐代中后期坊中出现的这些酒肆与当时“市”内的酒肆相比仍属少数.可以说,唐一代酒肆基本局限于作为商业区的“市”内.
2014-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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