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305.2003.04.002
对《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转为技术法规的思考
@@ 1基本概况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专门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规定,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技术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管理条例、强制性标准、行政法规、经济条件、基本概况、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国务院、违法、市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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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2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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