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511.2004.02.007
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法律制度选择
简述外资并购中反垄断与工商行政监管的协调问题及其原因,认为分权型的合作机制应是较好的选择;在立法上,必须考虑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制度与反垄断法的协调,在尚未制定外资并购法的情况下,可由国务院制定相应行政法规来规范外资并购,并且外资并购垄断制度宜单行立法,以利优化外资并购法律环境.
外资并购、反垄断法、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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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中国法律)
2004-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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